《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的主要亮点01突出坚持党的领导
明确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应当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立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
02落实党中央对工会改革的新要求
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增加规定: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发展变化,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03完善工会法和工会工作指导思想
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工会法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
04拓展工会基本职责
将工会的基本职责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同时,增加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以及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的规定。
05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
明确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将工会组织以及工会工作的覆盖面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扩展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
06体现中央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新要求
增加规定: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07做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等方面
法律援助法规定,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参照适用其相关规定。据此明确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新修改的工会法
进一步完善工会职责定位和工作制度
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维护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利
贯彻落实工会法 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工会作用
2022-06-09今天,我们面向地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召开2022年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1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6-09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2022-06-09随着社会转型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将跨前一步、主动服务,同全市社会组织一起,共同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助力社会组织发展,为此小编精心准备十条组建工会方面的知识,为各类社会组织“对症下药”解决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商共赢,共创和谐,共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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